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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104届广交会展位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08-07-28
传真电报
发电单位:淮安市交易分团  签发:周德超 ~~~~~~~~~~~~~~~~~~~~~~~~~~~~~~~~~~~~~~~~~~~~~~~~~~~
等级:特急                发电日期:2008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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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104届广交会展位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外经贸局、各有关企业:
第104届广交会筹备工作已全面开展,根据江苏交易团通知精神,现将第104届广交会展位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办法
广交会展位网络申报系统已于7月25日正式开通,企业可登陆广交会网站(www.cantonfair.org.cn)“参展易捷通”栏目申报本届广交会的展位需求。
二、品牌展位安排
本届广交会品牌展位规模拟定为10000个,品牌展位参展企业(简称品牌企业)为第103届品牌展区参展企业和名优新特参展企业,不再进行重新评审(103届淮安市品牌企业有:江苏理士科技有限公司,名优新特企业暂无)。
第105届广交会将按照修订后的品牌展位安排办法重新对申请企业进行审核、评分和安排展位。
(一)品牌企业可按照《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部分)参展展品细目》展品归类,根据第103届广交会所参展展区选择对应的新展区(新旧展区对应表详见附件),申报本届展位需求。如第103届广交会所参展展区已经拆分为多个展区,最多可选择2个展区申报。
(二)品牌展区参展企业申请展位数量至少为4个(医药及保健品展区可申请2个)
(三)品牌参展企业不允许联营。
三、其他展位
(一)其他展位参展企业按照《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出口部分)参展展品细目》的展品归类,根据经营产品申请相关展区的展位需求。
(二)企业最少申请与安排展位数为1个。
(三)如参展企业与联营企业共同参展,必须在联营参展的展区拥有2个或2个以上展位,并在展位申请的同时备案,一个参展企业在同一展区内限申报不多于两家联营企业。(分配性展区展位申报联营企业由我局安排企业申报,招展展区联营企业由企业自报)。
四、要求
(一)品牌展位
请江苏理士科技有限公司在7月31日前,根据实际展位需求通过网上提交展位申请。
(二)其他展位
1、申请截止时间为8月8日。
2、展位安排办法另行通知。
(三)各类展位之间不允许互相粘连布展。
五、资料上报
各县(区)外经贸局务必在7月29日下班前书面和电话通知本区域所有申报企业(参加103届广交会企业以及有意愿参加104届广交会的企业)。
请江苏理士在7月31日下班前,其他企业展位申报在8月8日下班前,在“参展易捷通”中打印申报表报市外经贸局外贸管理处汇总,逾期广交会中心将不予受理,后果企业自负。
本通知同时挂淮安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网站(http://wjmj.huaian.gov.cn),请登录查看相关附件。
联系人:胡爱华
电话:83900370、传真:83900354。
地址:淮安市淮海北路27号淮安市外经贸局外贸处
附件:1、 第104届广交会三期举办时间及展区安排
            2、 第104届广交会展区设置对应表
            3、 第104届广交会(出口部分)参展展品细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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