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省级特色产业园的通知
各省级经济开发区:
为进一步提高全市开发区建设发展水平,推进产业优化升级,加快培育特色产业集群,根据《江苏省特色产业园的设立原则和申报程序》(文件附后),现将我市申报省级特色产业园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各开发区要高度重视特色产业园创建工作,认真学习和研究相
关文件精神,根据自身产业基础,排出申报计划,力争到2008年底,每个省级开发区均申报成功1-2个特色产业园区。
二、 人员要求
各开发区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负责特色园区创建工作,并与3
月5日前将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名单报至市外经贸局开发区处。
三、 时间安排
各开发区要抓紧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确保于2008年4月底日
前将申报材料报市外经贸局。
特此通知。
附:《江苏省特色产业园的设立原则和申报程序》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开发区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