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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期结售汇证明




发布时间:2006-06-15

项目名称:远期结售汇证明

(一)、办理依据

1、《出口货物退()税管理办法》国税发[1994031)

2、《关于加强出口退税凭证收集加快退税申报工作的紧接通知》(外经贸部、国家税务总局外经贸计财发[1997284

(二)、办理机构名称及地址

淮安市对外经济贸易合作局财务处,地址:淮安市淮海北路27

(三)、办理时间

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假日除外)

(四)、办理程序

1、网上下载或到市外经贸局财务处领取《出口货物远期结售汇稽核明细表》

2、出口企业按要求正确填写《出口货物远期结售汇稽核明细表》

3、向外经贸局财务处提交有关材料申请开具“出口货物远期结售汇稽核明细表”

4市外经贸局财务审核通过后,开具《出口货物远期结售汇稽核明细表》并在《出口货物远期结售汇稽核明细表》上加盖印章,发放给申请企业;

(五)、申请企业应提交的材料

1、企业申请报告。主要说明企业基本情况、出口货物情况、客户情况、预计收汇时间等。

报告应包括以下文字:“本公司与ⅩⅩ公司签订的远期结汇出口合同(合同号)真实、有效,提交的所有材料真实、无讹。我公司了解国家有关出口收汇管理的法规,,并保证按有关法律规定的要求按量收汇并核销。如有虚假及其它违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出口货物远期结售汇稽核明细表》一式三份

3、货物远期收汇出口合同或信用证复印件一份

4、出口报关单、外汇核销单(未核销不)、复印件各一份;

5、登记一年内企业需提交承诺书

(六)、办理时间

立即办理

(七)、收费标准及依据

无偿办理

(八)、咨询电话

0517-3900379     联系人:  程一松

(九)、电子信箱

wjmc330@163.com

(十)、举报投诉电话:3900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