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与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和地区开展互利合作项目立项和出国团组
办理依据:原外经贸部、外交部外经贸合发(2001)292号《关于对与我无外交关系的国家开展经济合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办理机构名称:淮安市外经贸局外经处
地址:淮安市淮海北路27号
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
办理程序:市、县有对外经济合作经营权的企业报市外经贸局外经处,提出初审意见后转报省外经贸厅,并由其商务部审批
所需材料:
1、企业申请报告(项目情况及相关背景);
2、我已派驻经商代表或驻在国代管的经商参处(室)意见;
3、劳务项目的合作意向书(中、外文各一份)
4、工程项目的项目建议书
5、商务考察报送考察计划及外方有效邀请
(以上材料均需一式两份)
承诺办理时限:申报人提交的材料齐全规范有效,在2个工作日内上报省外经贸厅
收费标准:不收费
咨询电话:0517-3900373 联系人:李达文 吴 娟
举报投诉电话:0517-3900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