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劳务人员出境证明开具
办理依据:(1)商务部转发公安部《关于执行<办理劳务人员出国手续的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商合函[2003]7号);
(2)商务部《关于印发<对外劳务合作项目审查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商合发[2003]第44号)
办理机构名称:淮安市外经贸局外经处
地址:淮安市淮海北路27号
办理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假日除外
办理程序:有权外经企业向市外经贸局外经处报送材料,由其提出意见后转报省外经贸厅审批并开具出境证明
(1)申请人具有商务部批准的对外承包工程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
(2)符合以下四种情形:需持《劳务人员出境证明》出境
A、前往落地签证、免签证国家;
B、海员持护照出境登其服务船舶;
C、首次出境持境外取得的签证;
D、前往未建交国家或未在我国内设立使、领馆的国家。
所需材料:(1)有审查权外经贸主管部门盖章确认的《外派劳务项目审查表》原件;
(2)填写完整的《办理外派劳务人员出境证明申请表》(含劳务人员名单,见附件)
承诺办理时限:申报人提交的材料齐全规范有效,在2个工作日内上报省外经贸厅
收费标准:不收费
咨询电话:0517-3900373 联系人:李达文 吴 娟
举报投诉电话:0517-390060